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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觀的法學教育
全球各知名高等學府均致力於推動國際化,我國各大學院校亦急起直追,以期
提昇學生外語能力。欲從事財經法律之研究者,均需具有國際觀,以瞭解他國的制
度與法律概念,流利的英語能力為達此目標不可或缺之工具,故本院特別強調培養
學生之語文能力及專業法律能力。學生除必須修習校定之英語課程外,尚須修習
「英美法導論」課程,以強化學生閱讀法律英文之能力,使全體學生均具有能力一
窺法學世界之堂奧。
在此知識經濟的新時代,國際化之落實應著重於教育與學術研究的結合。本院為
提昇學生之專業素養與水準並開拓其國際視野,鼓勵學生參加本校姊妹校之交換學 生計畫,本院已有學生以交換生至美國匹茲堡大學及日本早稻田大學就讀。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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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另與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可喬治(University of the Pacific, McGeorge School of Law)
法學院締結學術交流協定,並提供交換生名額(相關資訊),以擴充學生視野,增 進學生外語能力。本院財經法律學系並訂有國際交換學生甄選辦法及赴英語系國家 交換學生甄選辦法。
而本院財法系出版之「中原財經法學」期刊,自87年起,執行中華發展基金管理 會之「兩岸大學法學期刊交流計畫」,以促進兩岸法學交流。同時也與日本大學法 學部進行期刊交流,另本院規劃大陸法制相關的課程,並經常舉辦兩岸財經法相關
議題之學術研討或兩岸教師進行短期講學及參訪。目前本院已與大陸中南財經政法
大學法學院(武漢)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(北京)、湖南大學法學院(長沙市)
簽署學術交流協議,以促進兩院之法學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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